欢迎访问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 2024-03-29 Friday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为   首页  /  概况与研究

融资租赁公司现状和发展对策

 

融资租赁公司现状和发展对策

  作者:尚晓昆

 

《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融资机构。一、概述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二、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因此租赁公司即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三、融资租赁公司的机构性质的界定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既然是在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就应该是金融机构;还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的贸易机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监督部门是银监会,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管理部门是商务部。

金融机构类的租赁公司在很多国家成为租赁组织体系中的主导。不过国际金融公司在1998年出版的《金融机构的经验教训》一书中(第50页)明确指出“与那些由银行或全能金融机构提供租赁服务的国家相比,在由单独的租赁公司运作大部分业务的国家中,租赁的渗透率(租赁在投资性融资中所占比例)更高。其原因在于,后者的相关技能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对市场更为关注。然而在某些市场中,比起那些有机会获得低成本存款资金的银行,租赁公司可能处于劣势,如果在专业租赁公司的市场渗透率达到5%10%之前,银行便开始竞争,情况更是如此了。租赁公司是极为有限的银行竞争对手的一个,它与银行的竞争有益于租赁业的发展,而当租赁公司受到银行控制时,这一好处便消失了。”四、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对融资租货认识不足,经营观念落后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最先是出于解决国内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要,通过贸易与金融的结合,用融资的方式达到融物的目的。虽然融资租赁具有促进投资、融资、促销和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但这些功能作用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共识。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过于强调融资租赁的金融功能,而忽视或否认融资租赁的其他功能,因此造成业务品种基本上还属于单一融资租赁,也造成了融资租赁等同于分期付款购买设备的认识偏差,企业租赁意识淡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具有的特殊功能和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经营上没有树立以租赁企业为中心的市场营销观念,只注重资金的融通,而忽视了为承租人提供租赁全过程中的全方位、多样化的综合服务。(二)规模较小,资金短缺

虽然从数量上看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已不少,但规模大都很小。有鉴于此,《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金融租赁公司5亿元人民币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目前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不到10个。由于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不仅很多大宗业务无法开展.而且抗风险能力差。

租赁业是一项需大量长期资金投人的行业,而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筹资渠道单一,主要来源为吸收少量信托和委托存款,且以短期资金为主,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则为中外股东的融资,两者都缺乏长期稳定的融资来源,严重制约其发展。从现阶段看,由于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性质上仍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故不能纳人国家信贷计划,无法获得长期性贷款补充自有资金;虽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发行金融债券,但至今也没有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上我国金融市场欠发达,融资受到限制;向金融机构大量借款,又缺乏足够担保财产;而通过转租赁和回租进行外汇融资,又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额度管理的较大限制;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则只能向外筹资。这些使得融资租赁企业仍然没有足够的融资来源。(三)经营范围扶小,业务形式单一

融资租赁业在20世纪80年代引人我国,原本只把它作为引进外资的一个渠道,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这种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大多以经营简单融资租赁为主,经营范围狭小,产品单一,主要以转租赁形式开展国际承租业务,以引进外资和设备为主要内容。对国内企业间的设备融资业务开展得较少,对出口租赁业务则尚处于尝试阶段,且大都采用资金配置效率低下且风险较大的自营租赁方式,主要依靠公司自身的资金开展租赁业务,这更加剧了资金短缺。(四)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不规范,历史包袱沉重

首先,我国对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统一的管理,对融资租赁公司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审批和监管部门。现在中资金融租赁公司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归外经贸部管理,地方中资非金融性的租赁公司由各级地方政府审批管理。另外涉及外汇部分还需要外管局审批,涉及税收还要税务部门审批,预提税还需要涉外税务部门审批。在管理方法上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国有企业的模式。这种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公司的健康发展。其次,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欠规范,表现为:(1)租赁主业不突出,小而全。相当多的租赁公司脱离主业经营,进人房地产投资、高息揽存和证券投资等领域;

(2)没有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对租赁项目事先缺乏慎重、全面的评估,盲目投资现象普遍,更加大了经营风险,致使大量租金无法收回。部分公司租赁资产比例偏低,甚至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另外,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还饱受欠租拖累。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的非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主要股本结构是国有资产,早期的融资租赁项目都是按计划经济投资体制、由政府推荐并担保的项目,且都是高负债经营的新项目,故现在租赁公司的一部分债务纯属旧投资体制下的政策性负债,至今还没有彻底解决。据初步统计,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巨额欠租大约4亿美元。阁加上承租人的信用得不到保证,拖欠大量租金,导致租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进一步开展业务甚至因此导致部分租赁公司破产或濒临破产。

(五)对融资租货的理论研究滞后,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长期从事融资租赁的专业人才不过2000人,专业的理论工作者更是凤毛麟角。融资租赁的业务实践宣传也大多停留在国际上80年代对融资租赁的理解上。(六)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对租赁行业的认识存在偏差。长期把融资租赁看成是“租赁贷款”,很多企业对之根本不了解,造成我国租赁市场小,融资租赁还未成为金融领域中可与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并驾齐驱的行业。

其次,对融资租赁业的管理法规有待完善。虽然融资租赁业务早在1981年已在我国开展起来,但直到1996年才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明确融资租赁法律关系。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将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在一个分章中作出规定,成为我国最早的租赁法律文件,从而改变了融资租赁无法可依的状况。随后又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但这些法律法规还欠具体,有待完善。

第三,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政策支持。我国还没有设立全国性的租赁协会,加强对租赁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也缺乏对租赁公司应有的鼓励扶持政策,尤其是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方面。

五、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经营观念,调整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行业优势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与国外融资租赁业最主要的差距还是观念的落后,尚处于简单融资租赁的认识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创新观念,调整融资租赁发展方向。1999年8月10日在河北秦皇岛召开的融资租赁研讨会,提出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要转变经营观念,从简单融资租赁转型,认识到今后将由买方租赁向卖方租赁转移、由融资为主向推销为主转移、由放任型经营向可控型经营转移的发展方向。这是一大进步,但须切实加以落实。融资租赁经过50年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融通功能拓展到集融资、促销、促进投资和资产管理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服务行业,因此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只有适应市场融资需求日趋多元化要求,不断创新租赁产品,充分发挥和不断拓展融资租赁的独特功能,才能保持其活力。

(二)加快资产重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

融资租赁行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老交替、优胜劣汰、资产重组、整顿发展的转折时期。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2001年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A,新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为2000万美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另有不低于5000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10%。这样通过注册资本的硬性规定,可以淘汰一批无照经营或规模小的租赁公司。再通过清理整顿、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现有融资租赁公司的综合实力,把租赁公司做大做强。应创造条件组建全国性、区域性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租赁公司,逐步增强与国外租赁公司相抗衡的能力。

融通资金能力的大小将直接关系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可通过发行金融值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外汇借款等渠道筹集长期资金。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筹资金,建立良性发展的筹资渠道,为开展业务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三)拓宽业务范围,实现租货方式的多件化和专业化

从业务类型看,一方面就我国融资租赁业整体发展而言,应在开展简单融资租赁业务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和积极开展国际普遍的出售回租、杠杆租赁、销售租赁等新的业务形式,要迅速开展国际租赁市场上目前增长最快,对租赁发展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对外租赁业务。在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要善于开展诸如杠杆租赁等非自营租赁形式,以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并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还可以广泛从事其他金融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务,向承租人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担保等,实现租赁方式的多祥化。另一方面,虽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范围,但并不是鼓励各公司在业务上全面出击,相反,针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规模小的特点,各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专业化经营,确定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专营某类机器设备,成为专业性租赁公司。

从业务的地域性看,首先应大力发掘国内市场,因为我国工业设备普遍陈旧,技术水平低,这为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加强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另一方面应立足于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融资租赁产品。其次,要积极开拓出口设备租赁业务,特别是与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战略相结合,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促进海外投资。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某些设备具有相对先进的技术水平,应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子公司、合资企业,分支机构等形式,开拓当地市场直接或间接租赁业务。

(四)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建立规范的经营体制

应成立全国性的统一的融资租赁管理部门,组建全国性的融资租赁协会,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按照我国金融归口管理的原则,融资租赁公司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制定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制定租赁行业统一的行业政策、竞争规则、业务操作规范,根据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制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建立完善的融资租赁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如建立公司内部项目评估和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加强租前调查和祖后管理,要对承租人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信用、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枯,加强风脸防范。应依据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尽快建立坏帐准备金制度,并争取建立租赁信用保证制度。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拖欠租金,通过资产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剔除不良资产,引人优良资产,努力杜绝欠租现象。此外提高服务水平,也应是融资租赁公司努力的目标。

(五)多形式地加强与金融机构、大企业、进出口公司的横向联合

当前国外从事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按照形成的方式可分为三类:(1)金融机构类,如银行、保险公司附设的租赁公司,本身能拥有较雄厚资金;(2)制造厂商类,是制造厂商在企业内设立租赁部,或设立附属于它的租赁公司,自己拥有租赁物;(3)综合专营类,是独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服务性租赁业务公司,其自筹资金,并从制造厂商那里购买设备出租。无论哪种形式的租赁公司都不可避免地要与金融机构和制造厂商发生资金或商品往来,只是他们之间的关系疏密不同。因此当今世界以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为依托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已成为主流。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生产企业的联合,可实现资金优势与专业技术优势结合,既可以拓展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又可以有利于生产企业促销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更多诸如技术培训、设备维修的产品配套服务。这样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这一中介,不仅能为承租人融资、融物,而且也推动生产企业设备产品营销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营销。当从事国际融资租赁时还常常通过进出口公司协助办理。因此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应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引人金融机构、生产企业、贸易公司参与业务,既可解决资金、产品、技术等间题,创新租赁产品,还可分散经营风险。

(六)加强对融资租货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培养一批融资租赁专业人员

融资租赁业在我国仍属新兴产业,对其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理论,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其内在运作规律,借鉴世界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融资租赁的理论与实践。同时应加大对融资租赁的宜传。与美国租赁业约80%企业采用租赁,租赁年成交额在1000亿美元以上的业绩相比,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宣传上要让承租人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是其利用外部资源筹措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不仅功能独特,而且较之贷款及债券发行等手续简单、灵活,比其他中、长期信贷更为有利,使其改变传统的设备购置方法。

由于融资租赁投资大、周期长、涉及当事人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公司拥有一批精通融资租赁理论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如从技术风险看,虽然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选择权,但并不是说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选择可以淇不关心,租赁物选择恰当与否以及能否给承租人带来切实可观的经济效益.直接关系到租赁公司租金的收回。这就要求租赁公司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对租赁物的性能、市场前景、价格等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同时融资租赁还是一种综合性服务,还必须有一批懂管理、贸易和法律的专业人员。因而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员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七)健全租货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扶植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应进一步完善租赁立法。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总结我国实践基础上制定《租赁法》,形成完整系统的租赁法律体系。同时参照国外融资租赁业做法,在财政、外汇、税收、折旧、信贷和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扶持其发展,增强抗衡跨国租赁公司的能力。

扩展阅读:中国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现状及策略(论文)

中国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现状及策略

王旭

摘要:金融危机后,中国的经济刺激计划促进了以工程设备机械为代表的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本文主要梳理了我国设备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并对此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机械设备风险

一、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概况1、融资租赁成为设备厂商重要销售手段

融资租赁模式促进了工程机械行业销量增长,以国际经验看,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的销售份额至少在80%以上,高的甚至可达95%。“用别人的资金和设备赚自己的钱”,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的共识。这些都建立在良性资产的基础上。在行业尚未规范的情况下,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在30%以下为宜。因为按风险承受的概率来说30%是个标准的经验数据。租赁保证金收取30%的理由也是源于这个因素。

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协会预测,到“十二五”末,融资租赁将为国内工程机械制造商带来1425亿元的订单,相当于国内工程机械需求总额的25%。

2、中小企业承租人快速发展

工程机械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其单款产品的价格有时就可能达到成百或者上千万元,今年央行连续五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这样罕见的上调频率,使银行的流动资金开始全面紧缩,中国工商联称目前中小企业生存难度甚至超过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以致于不断有一些中小企业不堪重负而纷纷倒下。而在工程机械行业中,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也并不是很多,而没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就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加上目前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态势的低迷以及产品利润的相对下降,使得这些工程机械中小企业的生存也随之陷入了困境。

工程机械中小企业通过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在迅速实现设备使用权的同时化解资金压力,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市场开拓和技术开发,从而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运作模式,能够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有效地结合起来,克服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不足。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机械设备企业销售需求的共同作用促成了2008年以来我国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快速发展,虽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设备产权质押、二手设备回购等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但以融资租赁方式实现对大型设备的买卖和利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3、农业机械租赁前景广阔

租赁的独特功能和优势已经和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用户所认识。我国属于农业国,大量的农业人口就是潜在的服务对象。广大农民向往和需要农业机械化,农机租赁大有市场。目前,我国农机租赁市场可开发的项目可归结为以下几种:农副业生产机械租赁,农用运输工具租赁,建筑机械租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土木工程设备租赁。

随着规模农业的扩展和需要,大型机械设备公司正在开拓农用机械融资租赁这一广阔市场。以雷沃“租赁通”为代表的金融产品的推出,旨在为用户解决购买雷沃大型农机资金不足的问题。该金融产品的主要优势在于首付低、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购机用户在支付全车款的20%-30%后,可以通过福田雷沃重工的融资租赁公司以远低于市场融资成本的利率对剩余车款进行筹款,将产品开回家使用,然后通过农机作业赚钱进行还款。另外,季度还息、年度还本的灵活还款方式,是雷沃“租赁通”业务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特殊”政策,该政策充分考虑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机手资金流动快、回收集中的特点,让其在作业旺季资金流动大的情况下以较低的额度还息,在全年作业完毕资金回收的时候还本,这样一来就充分缓解了农机手的资金压力。记者了解到,多赢模式的雷沃“租赁通”金融业务不仅能让广大农机用户花小钱办大事,降低了投资门槛;另外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周转能力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这样以来企业也有了充足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产品研发上,优质的产品与系统的服务也就得以不断推出和完善。二、主要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发展布局1、卡特彼勒

卡特彼勒是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的第二家外商独资融资租赁企业,也是第一家工程机械行业业内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六年多来,资产组合已经达到10亿美元以上。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经有1600家卡特彼勒租赁店。卡特彼勒在中国大陆的四大代理商拥有超过86家卡特彼勒租赁店。从具有广泛年份和使用时间选择范围的机器到卡特彼勒认证的二手设备,到融资服务,再到延长保修选项,卡特彼勒针对中小企业承租人制订了多种新设备和二手设备的可替代选择。

2、福田雷沃重工

2005年底福田雷沃重工就已经开始涉足金融业务领域,在2010年10月进行了金融业务组织体系升级,成立了汇银担保公司和汇银租赁公司,搭建了全新的金融业务平台,与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合作,目前已开发了20余家全国性及地方性银行资源、3家保险资源,并与4家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了覆盖福田雷沃重工营销网络的金融资源网络体系。雷沃农业装备首创大型农机和“租赁通”金融产品组合推出的模式,对于推动大型农机具的普及推广,促进大型农机具的研发创新步伐都将起到重要的示范推动作用。3、中联重科

中联融资租赁公司是中国大陆唯一兼具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资质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两个法律实体。

中联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为中联重科生产的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路面施工养护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土方机械、专用车辆、城市环卫机械、消防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为支持中联重科的全球市场战略,中联融资租赁公司已在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美国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服务。

4、中恒国际租赁(柳工融资租赁)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累计完成租赁台数18000余台,租赁金额达到76亿人民币,实现收入3亿元,其中,2010年公司共实现租赁台数12600台,租赁金额55亿元,收入2.4亿元。通过2年多的发展,公司依托国内外市场的各种优势,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绩,对自身来说已经形成了行业经验积累、市场拓展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发展体系,为下一步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柳工已制定了“2011-2015年发展战略”,提出2015年柳工要实现500亿,加快实现世界级企业的目标。

5、徐工租赁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涵盖工程起重机械、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筑路及养护机械、路面及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及非开挖机械、铁路建设装备、高空消防设备、重卡及特种专用车辆等一系列徐工产品。

2009年,徐工集团经营规模和效益取得历史性最好成绩,实现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2011年徐工的销售额目标将660亿元增加到930亿元,增速为40%。其主要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得以实现。

三、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分析1、把租赁当贷款,忽视租赁物的保值增值

租赁公司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须遵循几个原则:用科学的发展观经营融资租赁,不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增强独有的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和比较力。从整个机械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的当前竞争态势来看,租赁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直把租赁当贷款做,忽视租赁物的物权,忽视物的增值保值、忽视物权保障债权的作用,对出资人的钱不负责任,这样的租赁公司就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既拥有债权,又拥有物权。债权在物权的保护下回收更加有保障。如果把租赁公司当银行,只注重债权不注重物权,那么其风险和信贷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承租人不是中小企业而是大型国企、央企,也无所谓。关键是工程机械的承租人7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或个人。如果控制不住物权,那么债权就一点保障都没有。

厂商租赁以销售为本是对的,但若没有资金来源就无法使用融资租赁这个工具。为了竞争,不顾风险,降低信用要求,盲目扩大租赁规模,后面跟着就是危机。信用降低导致资金来源出现困难,反而抑制了租赁销售。竞争和融资须协调发展。如果不对物的管理和处分发挥作用,把租赁当贷款做,那么风险将是难以控制的。

2、承租人的风险

承租方是设备使用人,获得融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信用风险、设备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有供货商撤消出售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有关内容而带给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出租方没能向供货商支付设备款项,导致出售企业拒付设备或延迟交付设备,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设备风险有由于设备质量缺陷、运输损伤、使用期限内的维护与保养、人员技能,或偶然的、不可抗的因素导致设备损耗风险;设备技术导致的生产率下降的经济损失风险。市场风险是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燃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等原因导致承租方使用成本增加或者国家的宏观形势与政策使项目本身带来的收益损失风险。

在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刚起步之时,购买人几乎都是企业,付款方式基本上是全款,融资形式的销售占比很低。但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及个体工商业的高速发展,机械设备的购买人结构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据数据统计,在庞大的中国挖掘机市场中,有80%至85%的液压挖掘机是由自然人购买的。越来越多的自然人在成为工程机械设备的购买者,这些人同时也成为了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承租人。

3、出租人的风险

融资租赁中,出租方主要负责购买设备和用户管理,是融资租赁中潜在风险最大的一方,但也是获利最多的一方。风险类型主要有信用风险、设备风险、索回操作风险、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包括,由承租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程度、对项目的管理水平、对项目未来获利预期的准确率、企业知名度与行业口碑、租金安全率等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要求定期支付租金的风险;由承租方在设备保险方面的过失或不作为导致的设备本身缺失造成出租方的损失风险;承租方提前解约行为造成的出租方损失风险。设备风险是对设备余值的保值与增值能力风险,风险大小与二手设备使用效果、需求与性价比等原因导致的二手设备市场完善程度,厂商或经销商对二手设备的开拓力度有关。索回设备的操作风险是由于机械设备的流动性导致的监控困难而造成出租方或厂商难以实行索回权的风险。金融风险是由于利率和汇率变化,造成资金价值损失。出租方利率风险表现在因利率敏感性缺口风险、利率变化获得的机会成本风险、利率变化带来的结构性风险。汇率风险是在对外国客户或企业租赁设备时产生的因不同货币汇率变化导致的价值损益的风险。

4、制造商的风险

融资租赁中,厂商提供设备,负责质量、售后服务,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经营风险和设备余值风险。经营风险一般指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承租方对设备的非正常使用带来设备损耗的风险。如果出租方转移风险,要求供货商与租赁公司签订回购承诺,那么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全部还清租金前,供货商也增加了设备的余值风险。

四、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发展策略

1、注重租赁物的保值增值,发展二手设备市场厂商租赁公司的优势就是回收租赁物件再销售。租赁公司更多的收入来自租后管理和物件的保值、增值,而不是把收益都挤在微薄的利润来源中。但现在租赁公司当信贷银行,没有翻新、再制造的概念,没有租赁物件快速回收的手段。国内二手设备体系建设缺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真正理解融资租赁的内涵,将其正确地纳入现代营销体系,把获利放在后市场上,降低对一级市场的过度竞争,提高租赁资产质量,形成良性循环,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所有的信用销售都被融资租赁取代,就是认识到租赁和贷款的本质区别:租赁的收益更多来自于物,而不是那点利差。采取金融手段只是为了捆绑销售、捆绑售后服务、捆绑物件处的利润。建议国内租赁业协会尽快打造区域性二手设备展销平台和全国性二手设备信息中心。租赁企业应扭转目前的竞争理念,将产品销售转向更有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管理上来,注重物权的增值处,注重物权对债权的保护,注重对信用的增信设计、注重租赁资产的无追索销售。

2、形成完善的评估体系及回购协议,加强租赁各方的法律约束

制定相应的审查审批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承租人的真实还款能力。要求融资租赁业务经办人员面谈面签每一位承租人,核实每笔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的真实性。建立健全金融租赁公司内部业务操作内控体系,业务操作岗与审查审批岗分离,并建立贷后监督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重检,以防范金融租赁公司内部操作风险。

严格把好制造商和代理商准入关,综合评价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回购担保能力,稳固构筑租赁业务风险的后防底线。承租人一旦发生还款风险,金融租赁公司债权的追索将落实于与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回购协议上。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质量,减轻系统性风险对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的冲击。

与制造商和代理商另行签订保证协议,明确其回购责任的法律效力。在签订融资租赁金融协议向下增加从属协议,单独约定制造商和代理商承担回购责任条款。主要内容应包括:回购发生条件、回购付款金额、回购付款时效、回购付款方式,债权移交时间、债权移交形式、授权追索方式等等。

事后追索方式有出租方收回设备、企业回购、企业回租等。事后追索要注意资金支付、设备更新、变现或销售等退出的收益情况。同时,对出租方或供货商要引导二手设备市场的发展,扩大设备融资租赁规模。

3、注重机械设备的实操管控

大型机械设备基于其位属性,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

设备。由于二者在工作中的位属性不同,其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和手段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可移动车辆与设备的风险管控方法:以加装GPS锁定其所在地;用专用配件及定期保养,锁定其使用情况;定期的盘点设备,抽查生产合同执行情况;锁定使用方的生产收入账户,保证租金回款。

不可移动设备的风险管控方法:用专用配件及定期保养,锁定其使用情况;定期的盘点设备,抽查生产合同执行情况;锁定使用方的生产收入账户,保证租金回款;派驻专员或安全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部分会员单位:
相关链接:

咨询电话:18610057784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花园街甲1号院

邮箱:zulinvip@163.com

Copyright ©2010 版权所有:北京中经皓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