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丨 注册丨 设为首页丨 收藏本站 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为 首页 /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是融资租赁业务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其中有一项费用承租人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叫做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那么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是什么呢? 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一条中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就是承租人在租赁谈判过程中以及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费用。 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时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中一项重要的费用。
在线报名
下载文档
上一篇: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币40亿或启资产收购
下一篇: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收入迅速增长 业绩符合预期
咨询电话:18610057784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花园街甲1号院
邮箱:zulinvip@163.com
Copyright ©2010 版权所有:北京中经皓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